客家語言發展法建言
台灣客家語言發展法建言
宋細福
行政院農委會農試所退休
為防止客語消亡,當務之急乃在無障礙「書寫」、「客語入門與精進」方法之促成,否則「客語消」,隨之「文化滅」,客族也將煙消雲散。
一、客語無障礙書寫方法
隨心所欲,得依各腔各調之「方音、俚語」,書之成文,惟須恪守歷代傳承之「書同文音各表」規則,即可通行無阻。
二、客語無障礙入門精進方法
堅持「各腔母語」之永續,得依歷代「山不轉路轉」之智慧,將「亡我語言」變一聲調融合演化成我「新客語」,再採「迂回戰略」,在現有教學體制下,同時進行回復精進「各腔母語」之大業。
以上見解希能列入以後專題之討論與思考。
一、客語無障礙書寫法補充說明
隨心所欲,得依各腔各調之「方音、俚語」,書之成文,惟須恪守歷代傳承之「書同文音各表」規則,即可通行無阻。
客語中,大部分是嫡傳「漢語」者,當取「漢字」為用,非屬嫡傳「漢語」部分,則當無「漢字」可言,則得依「破音」或「破音詞」法解決之,如屬「漢文」不備,而「客語」獨具者,乃必須依「六書」法,創造「新字」為用,如是者,「客語」理當無任何用字之障礙。
日本在「唐宋」期間,廣派學子取經「漢文」,回國後再補其不足,而創「平假」、「片假」名為用,惟迄至156年「明治維新」前,均採「譯音漢字」,致使與語意脫節,如「askusa」之日語音,寫成「朝九佐」,使日文在民間推行滯礙,而成文化黑暗期,經數百年之爭論,終於定案改成「唸音」、「文字」分離標述法,亦所謂之「破音詞」法,而寫成<あさくさ/淺草>,使之「音、意」一目了然。
而今日「客語」中之非「漢語」部分之用字,尚依舊迷失於「譯音漢字」與語意脫節之泥淖中,如「仰結煞」又何不取「他山之玉」以資攻錯?將之以「破音詞法」寫成<ngiong gadˋsadˋ/怎麼辦>,使之「音、意」也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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