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5月 13, 2021

一個人要有多少耳朵

 有此一說

黃州時期,蘇東坡寫信給朋友,講了一件事,大意是到黃州後,心情有時不好,就到街市喝酒。酒醉踉蹌,不小心,撞到一個人。這個人(大概是地方混混)很生氣,一拳把東坡打倒地上。倒在地上的東坡,剛開始有點生氣,但是,不多久,他想一想,這混混竟然不知道我是誰了。他高興起來,心想:「多好,沒有人認識我了!」從名滿天下的才子到市井小民認不出他來,可以回來做平凡眾生了,他給朋友的信上說:「自喜漸不為人識。」

『巴布狄倫(Bob Dylan

《答案就在風中飄》』

一個人要仰望多少次

才能看見天空?

一個人要有多少耳朵

才能聽到人們的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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