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月 31, 2011

錯假冤案

<金恆煒專欄>陳肇敏與黑暗軍方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2011/new/feb/1/today-o11.htm


江國慶案證實是「錯假冤案」,用「人神共憤、天理難容」都難以形容,人民的怒火與憤懣已達鼎沸;會不會動搖「馬統」政府的基石?等著瞧。只要與民國八十六年白曉燕案一比,馬上見出力道。

「白案」只是歹徒綁架、撕票,結果高達十萬人次上街頭抗議示威,迫使當年的行政院長連戰下台。「江案」之令人髮指遠甚於「白案」,台灣人民不會用腳投票?

「白案」是治安問題,「江案」則是人權問題;「白案」是歹徒作案,「江案」則是國家機器殺人,「白案」最後以摘掉閣揆烏紗帽作結,那麼更無法無天的「江案」呢?難道帳只算到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與空總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就到頂了?更何況「江案」不止立院、監院質疑,時間也不是一年、兩年,陳肇敏等還升官進爵,馬英九不需為此負責?

「江案」最令人髮指的是,軍方指使不具司法身分的反情報組織「政四」主導。「政四」是什麼東東?據媒體報導,「老四」在軍中是人見人怕的「東廠」,屬戒嚴怪獸總政戰部麾下,最拿手的本領就是白色恐怖,江國慶不送命才怪。也難怪「政四」魔爪一伸,台北市警察局、調查局與憲兵調查組只有閃邊站之一途;當年參與的官警接受媒體訪問大爆內幕說:「從頭到尾都是軍方自己在辦,警方根本插不上手」,現在事發了,又「硬要他們背書」。可見「政四」權力之大與目無法紀到什麼程度。

陳肇敏、李天羽等人有沒有下令刑求?即使沒有文書佐證,但逾越法律正當程序下令「政四」辦案,已鐵證如山了。更具證據力的是,江國慶寫完自白書,身為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竟堂而皇之的前往訊問室視察,可見陳肇敏下令「政四」。這是其一;「偵查不公開」是檢調鐵律,陳肇敏即使貴為司令,也無權與聞,敢大陣仗巡視不說,還在軍方安排下,逼迫江國慶演出「跪地」戲碼,這是其二。

軍方當年敢宣布破案,先是在刑求下取得江國慶〈自白書〉,然後在江國慶跪求陳肇敏後結案。換言之,「自白」加上「跪求」譜成了這齣謀殺空軍上兵的慘劇;只有刑求取供而沒有司令官的首肯,不能結案!難怪當年曾到空軍營區現場勘查的員警會說:「案子還在辦,軍方就宣布破案!」因為陳肇敏說了算。

現在案情基本大白,江國慶沒有殺人已是真相,連國防部都公開出來道歉了,陳肇敏卻不改其志,否認江國慶的「下跪」是「求情」,而是「道歉認錯」。事實擺在眼前,陳肇敏卻不接受,「江案」的罪魁禍首是誰,也就呼之欲出了。

值得追究的問題是,國防部為什麼公開道歉而陳肇敏卻抵死不認?國防部只是「機構」;「機構」犯了錯,誰奈何得了?但陳肇敏不然,他絕不承認正顯示他為自己的「過失」開脫。

「江案」透顯的另一陰暗面就是台灣戒嚴體制的可怕,即使當時解嚴了近十年,台灣民間社會已步入民主化時代了,軍中還處在戒嚴時期;蔣氏父子養大的政戰體系可以壟斷軍方,掌控所有位階。依江國慶家書,「下跪」原是教官一手導演出來,並且騙他藉「下跪」以「求情」,連教官都在「江案」中扮演角色,還有人能逃出「政四」魔掌?

「江案」是軍隊謀殺案,這些反情報成員手上沾滿鮮血,尚不知道製造了多少冤獄假案,「江案」可見是冰山一角。利用「自白」、「設局」、「下跪」完成冤案,剁了好生生一顆人頭,誰要負責?誰能負責?台灣人民一定要問到底。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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