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宋澤萊這是從一個台灣鄉土文學作家那裡聽來的自傳性故事:在我幼年﹝60年代初期﹞的時候,台灣的鄉下還是有許多乞丐的。他們在逢年過節或喜慶婚宴時會成群結隊地來到村莊;不過平常都是三三兩兩不定時的出入,不是每天都來,相隔三、四天才來一次。每當乞丐進入村莊時,也就是母親最緊張的時候,因為她情不自禁總想拿一些東西給乞丐。可是,我的祖母是嚴格禁止她這麼做的,因為我的家並不富有,我們三餐很少有純粹的白米飯可吃,大都是吃番薯籤過日子。我就曾經看到祖母當面罵她本具的這種太過心軟一直想賙濟別人的「劣根性」。可是,母親就是覺得非要給那些窮苦的乞丐一些東西不可。於是,母親想了一個妥善的辦法,她吩咐我常到村裡村外走走,看看有沒有乞丐的影子,如果看到了,趕快跑回來報告。為了不讓祖母發現她又要救濟乞丐,她會帶著我到寢室裡頭,將一些藏起來的已經打包好的東西交給我,說:「快!拿去給乞丐。」她總是催促著我,避開祖母的視線,從房子後面的那條小路跑向村道上,將東西送達到乞丐的手中。
除此之外,母親要我特別照顧一個乞丐人家。可憐的這家人,那個媽媽的眼睛瞎了,兩個小孩子不足四、五歲,他們用一枝竹杖彼此牽引著,在村莊困難地走著、乞討著。母親總是要我帶著他們母子三人,到有錢的人家去要飯,甚至要我護送這家人回到郊外茅草搭蓋的「乞丐寮」。我竟然像一個乞丐的奴僕一樣,和著他們在村莊中乞討起來了。
這個救濟的過程維持了好幾年,直到有一天,乞丐忽然不再來到我們的村莊才停止。
為此,也有人批評母親:竟然叫自己的兒子與乞丐為伍,混在乞丐的行列裡到處乞討,這種行徑不是很違一般父母對兒子的管教法嗎?
可是母親似乎不以為意,因為她始終覺得非要如此做不可。
長大後,這件事意外的成了我人生的巨大回憶,一旦想起母親,連帶著也會想起這件往事。整個事情就彷彿是一個符號,它迴響著多面的意義,故事本身雖然有些陳舊灰黯,卻能不斷散發出一種厚實的人性的溫暖和光輝,足可以叫我終身去細細咀嚼和回味,它使我受益無窮。
總之,母親的慈悲心腸和行徑叫我萬分欽佩,同時她也給了我這個難得的和丐子為伍的經驗,使我日後永遠懂得知足和感恩,我該多麼感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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