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03, 2005

少年不知愁滋味

這首詩也是我
逛網路時相逢
乍看眼熟
幾秒後相視微笑矣
這首詩寫於讀高二時
發表於詩人朱沉冬
於高雄創辦的「山水詩刊」
刊出後還有位詩人予以佳評哩
當時張默和管管
人也正在左營軍中服務
也創辦了「水星詩刊」
我也嘗在那裡發表過作品
(這也是我高中時受當時尚讀文大
黃勁連之邀加入主流詩社因緣)
從水星詩刊出發到詩國的
有汪啟疆、渡也、朱陵
少年不知愁滋味卻是銳氣十足
(朱陵,即袁瓊瓊
管朱還譜出一段姻緣)
以後的發展衹能說
人間因緣際會不可思議
遠看似乎偶然
近看卻有其必然
此之謂:
佛陀拈花迦葉微笑!

●路之形

如果有一天
閒得太無聊的
時候,我就把路
握在掌心賞玩

繼而,把它
搓成一條很細
很長,很可愛
的 線
掛在那兒都一樣
見到的人總會說:

綿綿



遠道




■推薦好歌****
Mark Knopfler- Trawlers Song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thread247915.html

4 Comments:

At 11:38 下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
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At 10:51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舒眠》心靈SPA水晶音樂系列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thread249279.html

 
At 1:41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在台灣作家拿到諾貝爾文學獎之前 2005/10/8
孫嘉君
 《聯合文學》八月號請來一○一位以六年級作家為主的文藝青年,票選出他們心目中「距離諾貝爾文學獎最近的台灣作家」,藉此表達「一群青年作家對文學前行者的敬意」。入榜的若干作家依序是:楊牧、黃春明、白先勇、張大春、余光中等等二十七位。

 然而,在討論哪一位台灣作家具有諾貝爾文學獎的水準時,我們應要回頭過來反思另一個問題,即台灣作家在西方的地位和聲譽。

 自一九○一年法國作家普魯東獲頒首座諾貝爾文學獎以來,除了一九一三年印度的泰戈爾、一九六六年以色列的阿格農、一九六八年日本的川端康成,以及一九九四年同為日本作家的大江健三郎等四位之外,其他得主清一色皆為西方作家,如今約佔全球人口五分之三強的亞洲竟產生不到一成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遑論台灣作家!

 雖然如此,一九八三年的英國得主高汀卻曾大膽預言,未來將有更多的亞洲作家會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肯定。惟在此之前,首要之務乃其作品的譯介。

 從七○年代開始,台灣作家的創作便不斷有英文或其他西方語文的翻譯,不過產量猶嫌單薄,整體而言尚不足表現台灣文學的內涵。即使近來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出版了包括朱天文的《荒人手記》等等名作的「台灣當代作家文叢」(ModernChineseLiteraturefromTaiwan)英譯,也只是管窺,規模不大,但幾位台灣作家能受到外國書商、論者的肯定,就是好的開始。

 旅美學者奚密在「文叢」中的《二十世紀台灣詩選》(FrontierTaiwan)裡談到,台灣除了經濟、政治等為國際所公認的成就之外,「另一項同樣值得世人矚目的成果是,二十世紀許多最優秀的中文詩來自台灣」。此語雖教人振奮,但果真「世人矚目」?不僅是詩,其他文類如散文、小說等等,也是台灣作家寫得最好,惟在國外流通的台灣作家有多少?

 為了讓西方讀者細究台灣文學的風貌,甚至有一天讓台灣作家坐上世界文壇的大位,拿下諾貝爾文學獎,不管是政府或民間機構一定要大力鼓勵文學翻譯,同時也要提升譯者的地位。漠視文學翻譯及譯者在社會和文化的功能,是長期的偏見,亦是完全落伍的觀念。英國翻譯研究學者蘇珊?巴斯奈特(SusanBassnett)嘗言:「譯者首先必須是個優秀的讀者,他得抓到作品中風格的差異,而且要能讀到字裡行間。譯者必須是個頭等的語言學家,他要能辨識得用字典以外的技巧才能了解的多層語義。譯者需要對作者的文化有深刻的體會。譯者同時也必須是個優秀的作家,他得會用另一種語言表達原作的美感。」是以,巴氏繼續說道:「我們必須相信譯者,我們必須相信譯者不僅有必要的語言能力,甚而是位文化與文化間的調解者,譯者知道從一個語境到另一個語境,什麼能翻什麼不能翻。我們同時也必須要相信譯者的生花妙筆。」

 文學翻譯對一個國家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君不見,在台灣很多默默發生的變化,是因為引進外國的文學作品?我們若要世界看見台灣,在政治、經濟等之外,其中另一重要的環節就是翻譯台灣文學,並令其在西方逐漸打響名號,甚至產生「哈台」的效應。我們不能被動地癡等別人來承擔如此重責大任,我們得先自己動手。諾貝爾文學獎不是不頒給台灣作家,而是他們的作品得先聞名於世界。只要我們現在開始拓展台灣文學譯介的深度及廣度,台灣作家站上國際舞台發光、發熱,絕對指日可待。讓我們一起努力並等候那一天的來臨罷。

 
At 1:25 上午, Anonymous 匿名 said...

日擬開徵 iPod稅 消費者反彈

編譯俞智敏╱特譯

在美國,唱片公司為搶食蘋果電腦在數位音樂市場的龐大佔有率大餅,正準備要求提高下載歌曲的價格。但日本的音樂工業卻祭出完全不一樣的高招:那就是要對在日本超級熱賣的iPod課徵補償金。

稅金將補償唱片工業

日本音樂工業已要求政府對類似蘋果電腦所生產的iPod等可攜式數位音樂播放器課徵補償金,這筆稅金約會佔商品零售價格的二%至五%,未來將發給唱片公司、作曲者和歌手,以補償其作品因可攜式數位音樂播放器盛行,導致消費者在家中自行複製歌曲所產生的損失。

日本的唱片工業握有強大的政治遊說力量,去年秋天首度向政府要求向iPod等數位音樂播放器製造業者開徵補償金時,就認定政府一定會通過此案。不過iPod課金提案已罕見地引發民間的強烈反彈聲浪,成為產業組織不惜犧牲消費者以操縱政府的典型例子;迄今此案還卡在政府的一個小組委員會內,新聞媒體則戲稱這筆補償金為「iPod稅」。

在日本唱片工業的抵制下,蘋果電腦遲至今年八月才提供日本版的iTunes服務,較美國晚了兩年,但新力和華納等日本大型唱片公司卻仍不願與蘋果電腦簽署提供音樂下載授權協議。

日本唱片工業所提出的補償金計畫是以採用硬碟和快閃記憶體的可攜式音樂播放器作為徵收對象,這不僅包括了iPod,也包括新力旗下的Walkman及其他類似的可攜式裝置。

日本早已針對較舊型的數位錄音技術如CD和MD錄音裝置徵收了二%的稅金,日本的製造業者則向來大力反對這類課金政策。iPod課金計畫爭議在日本格外具有其政治重要性,因為此案是在協助政府制訂政策的諮詢小組委員會中進行討論,而這類委員會成員多由相關產業人士出任,所以通常都會反映該產業的利益。

不過,隸屬於日本文化廳的法制問題小組委員會此次卻為了消費者在網路下載歌曲後,是否有權把音樂再從電腦複製到數位音樂播放器中而相持不下。音樂工業界主張僅有一次複製權,但反對派認為,消費者在網路上付費下載音樂後,不該因為要把音樂再複製到iPod上而被迫剝兩層皮。(取材自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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